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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三轮车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7-18

  农用三轮车肇事逃逸致受害者死亡的量刑标准一般都是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因为农用三轮车也属于机动车。如果农用三轮车的驾驶员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故意把受害者隐匿在那些不容易被人发现的地方才导致当事人死亡的话,是很有可能按照故意杀人罪处罚的。

  一、农用三轮车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农用三轮车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量刑标准是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认定8种情形是: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四)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五)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六)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七)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八)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这是最严重的一种情形,既然农用三轮车是机动车,那在量刑问题上跟其他普通机动车都是一样的道理。在农业发展的过程当中肯定是离不开农用三轮车的,但实际上各乡镇政府对农用三轮车的监管并不是特别的严格,大多数人也根本都没有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