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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出院不来处理怎么办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9-05-25

  摘要:遇到交通事故很多都会受伤,然后住院,如果出院以后,对方针对这个交通事故有非常好的协商的态度,积极的进行了赔偿和赔礼道歉,而且自己也能够接受的话,那么出院以后接受了对方的赔偿继续调养身体,还有一种情况,交通事故对方出院不来处理怎么办?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吧。

  一、交通事故对方出院不来处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先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邮寄肇事方,然后到法院起诉,胜诉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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